可二1-12
引言:罪是什么?我们通常如何感受与思考罪并处理它?
内容概要
这段经文首先铺叙这样的背景:耶稣回到他曾讲道赶鬼的迦百农,但不是在会堂讲道,而是在一个人的大房子里。不过仍然有很多人聚集听道,甚至连门前的空地都挤满了人。(可二1-2)
就在耶稣仍在讲道的当儿,有一件罪行发生了,有个瘫子被四人抬来,因为看见人多,又不愿按秩序排队,就强行拆了耶稣当时在里面讲道的建筑物盖顶,把病人缒下去……
这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因为当时候巴勒斯坦地区的大型建筑物的楼台由于要用来晒谷物,或晚间让人乘凉,所以都造成平顶的,也相当坚固。若要强行拆卸,可能会伤及支撑它的栋梁,甚至造成屋顶塌陷。
所以尽管这批不速之客对耶稣的神迹力量有充足信心,但耶稣仍明确否定他们的行为,而且明白的指出他们在犯罪(s)。(可二3-5)
因此这使当时也在那里听道的几个文士大受冲击,甚至以为耶稣妄称上帝的名号,亵渎上帝。耶稣就温和的与他们讨论,并且将问题延伸到赦罪与神迹的范畴。(可二6-9)
讨论完毕,耶稣实地取材,再次展现祂作为神子的赦罪与医治的能力,使听众惊奇并赞美上帝(可二10-12)。
应用:
1) 我们听道后,是否真的让道扎根在生命里,以致可以避免犯罪?
2) 我们是否意识到自己在生活上的各种插队行为源自我们的罪性?
3) 我们思考罪的问题时,是否深深自义而不觉?
4) 我们愿意像主耶稣那样实际参与赦罪与治罪的工作吗?
总结:但愿我们今后能更敏锐自己的插队行为,会对身边人与社会造成伤害,并
且进一步更积极的以神儿女的实质,参与赦罪与治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