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福命案发生后,他就出现了,一直在抢媒体的镜头,也一直在高举为明福申冤的信念。
对,是信念!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的信念!是小学教了,大学毁了的信念。
但媒体们只把他说成是“不明人士”,即使他锲而不舍的为明福奔走了半年。
结果,我们也被有心人(不让采访或对他的交流见报的人)蒙在鼓里,以为他果然是个吃饱饭没事做的闲人。
其实他不是——这51岁的老人可能是52岁夜郎国惟一仅存且奄奄一息的精神、信念!
如果他突然发生什么事,那么我们就什么也不剩了。
看哪!有人在大白天的市集提灯寻找夜郎国的人啊!
因为他发现人都不见了!满城尽是画皮。
无论是报新闻的或看新闻、听新闻的人都不见了——当然也包括我们。
要不是波波突然想到要替他提一提灯。
这就是把废人的废话刊在头条,把真人的善治政纲刊在第十三版的媒体习惯性做的好事吗?
难怪我们天天读新闻,都学不会正义、诚信、爱!
再次谢谢波波和感动波波的阿忠!
3 条评论:
思問者,
就算我願意訪,也要有人肯用大家才開得到,所以要感謝的人是我的老板。這條文會中地雷的地方很多,難怪大家不願意訪。
就是我跟老板,也做好最壞的打算,真的中招內政部不給我們更正准證的話,那就改行去了。
波波,
因为您,我要向所有坚持以良知采访与书写真相的人一个深深的鞠躬,并继续鼓励我学生中将来要从事人文工作的去当记者!
谢谢您敢冒大不讳。
谢谢!
思問者,
說得太客氣了。記者的天職,本來就是報導真相。
我只是比較幸運,逃得出領月薪的局限,可以不想寫的不寫,不想訪的人不訪。很多日報記者那枝筆上面棲息著太多的枷鎖,一重又一重的,也有很多的身不由己。
這一行,是厭惡性行業。對天良未泯的年青人來說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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