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当然也是西西大侠翻译的啦!第二篇真的很难消化,但至诚感谢。
第二答辩人目前所从事的勾当,在美国被称为『诱饵推销法』,通过建议设立一个小矿场,获得准证,然后利用这个准证进行更大规模的采矿作业。一家矿业公司不应该被允许先建小矿场,可是实际上是打算建造更大的矿场。一份《环境冲击评估》的最核心目的就是,整个开采作业的总范围必须在《环境冲击评估》中被检测。
回应《环境冲击评估》顾问(Yeow Yew Chee)的法定声明
1. 第14段的回应
在《初步环境冲击评估》中,并没有说明溶浸采矿设施的设计能够抵御任何种类的灾难。《环境冲击评估》第42页有涵盖一些对氰化物的脱毒(销毁)的方法(使用二氧化硫和硫酸铜),可是,这只能销毁/脱毒氰化物,而不是其他的有毒污染物质(如砒霜、铅和镉)。
2.第25段的回应
第二答辩人不该使用溶浸设施进行金矿的开采工作,除非直到它提交了这活动的环境冲击评估,而这个活动将会有很大可能对环境带来冲击,而所建议的考量必须承担有害环境冲击的预防、减少或控制。
2.1. 根据半岛金矿有限公司在2007年三月二十六日、2007年九月二十七日,2007年十二月十三日、2008年二月二十五日、2008年四月十六日对金矿储存的评论,原本的计划中的蓝图,如《初期环境冲击评估》所叙述那样,是一个能处理现有尾矿的较小型的冶金厂,可是最新资料显示,地下很可能会有更大的金矿开采资源。目前在尾矿中较小量已开采(可是为完全提炼)的金矿比较起来,(他们)需要扩大冶金厂以应付更大的冶金量。
2.2. 为了展示证据,根据该公司的评估指出,尾矿中含有大概多余二十万盎司的黄金,除此之外,另外还有二十万盎司以上的金矿还未开采。因此,其黄金比原本的《初步环境冲击评估》报告所注明的多了一倍,而该份报告只考量了尾矿的部分。这更大型的作业的影响很可能变得更加的严峻,因为这将产生很多的废石,因此需要更大的作业以处理地底采矿。这是进行一份全新环境研究报告的有力论点。
2.3. 第二答辩人目前所从事的(勾当),在美国被称为『诱饵推销法』※,通过建议设立一个小矿场,获得准证,然后利用这个准证进行更大规模的采矿作业。一家矿业公司不应该被允许先建小矿场,可是实际上是打算建造更大的矿场。一份《环境冲击评估》的最核心目的就是,整个开采作业的总范围必须在《环境冲击评估》中被检测。
※bait and switch 诱饵推销法
2.4. 最后,值得提出的是,一份环境冲击分析所指示的整个过程中,所依据的前提是针对目前所计划新建的开采作业的分析。根据该公司的文件显示,很明显的是,目前的矿场比之前注明的还要大,不单是过去遗留下来的尾矿,而且新的金矿将会被开采和进行处理。在我的理解中,溶浸冶金法实际上是设计使用与打规模的金矿处理。因此,1996年的《环境冲击评估》不止在过去草拟时不恰当,也甚至没有考量一些重大的影响,如废土石流、所需要用来处理新发掘的金矿所需的大规模冶金厂和冶金过程。尾矿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和受污染水源将会由尾矿流出的规模而言,我的意见是:整份《环境冲击评估》过程必须重来,使用当今的国际标准作为环境分析。
诚挚的,
格列米勒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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