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已经有必要在一个危机四伏的“丛林”提一套公民抗命的法案了。
想想,我们可以如何在以下最常见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中自保:
1)凡不合理的搜查、逮捕,公民如何能够有效的运用公民权与影响力来自保?
2)凡不合理的审讯,公民如何有效的运用公民权与影响力来拒答?
3)凡不合法的合作,公民如何有效的运用公民权与影响力来拒绝?
4)凡不够格的执法人员,公民如何可以在第一时间将其暴露在网络上以呼求远水救近火?
可能大前提是:公民首先需要与国际抗暴联盟接轨吧。
国际抗暴联盟不是一个单一的组织,而是一系列非盈利但有影响力的公民组织,他们有的关注环保,有的关注警察暴力,有的关注限制核武,有的关注军事压迫——当然,当然,如果你今天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恐怕当你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会选择帮助他们比较认识的。
所以有(网络)平台的都要善用平台,也要为他人制造平台,以铺展一面一方有难八方来援的安全网!
际此全球化经济资本与政治力量大面积结合的21世纪,如果被统治的60亿人口不知道如何面对统治人的5亿人口而仍能全身而退,那就是悲剧了。
我们一方面当然指望传统的国际无私公民团体为我们发声,但另一方面却绝不可忽略现今的国际社会的腐败,因为那通常是用整个国家甚至结合多个国家一起犯罪的行动——所以说到底,各国的公民团体还是要自强——釜底抽薪的方法当然是把各自政府的力量变小,以避免牠们拥有越大的力量就犯越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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