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什么?

我们要成为生命共同体!

自由的活在天地宇宙间。

自由的思想,自由的言论,自由的聚会,自由的承担。

我们主张社群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或种族主义。

我们不凭借自己的族群优越感而贬低他人他族,也不因感觉他人他族比我们强,而低头为仆为奴。

我们乃是凡事念想活在同一块大地的各人各族,然后齐心为各人各族的感受与需要,共谋和平共处、互惠互利的生存模式。

我们坚拒操弄、愚化人民的僭主与它们的愚民政策!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实际需要:http://bancyanide.blogspot.com/


2009年7月20日星期一

思考公民为自卫而抗命的可能性

或许,我们已经有必要在一个危机四伏的“丛林”提一套公民抗命的法案了。

想想,我们可以如何在以下最常见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中自保:

1)凡不合理的搜查、逮捕,公民如何能够有效的运用公民权与影响力来自保?

2)凡不合理的审讯,公民如何有效的运用公民权与影响力来拒答?

3)凡不合法的合作,公民如何有效的运用公民权与影响力来拒绝?

4)凡不够格的执法人员,公民如何可以在第一时间将其暴露在网络上以呼求远水救近火?

可能大前提是:公民首先需要与国际抗暴联盟接轨吧。

国际抗暴联盟不是一个单一的组织,而是一系列非盈利但有影响力的公民组织,他们有的关注环保,有的关注警察暴力,有的关注限制核武,有的关注军事压迫——当然,当然,如果你今天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恐怕当你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会选择帮助他们比较认识的。

所以有(网络)平台的都要善用平台,也要为他人制造平台,以铺展一面一方有难八方来援的安全网!

际此全球化经济资本与政治力量大面积结合的21世纪,如果被统治的60亿人口不知道如何面对统治人的5亿人口而仍能全身而退,那就是悲剧了。

我们一方面当然指望传统的国际无私公民团体为我们发声,但另一方面却绝不可忽略现今的国际社会的腐败,因为那通常是用整个国家甚至结合多个国家一起犯罪的行动——所以说到底,各国的公民团体还是要自强——釜底抽薪的方法当然是把各自政府的力量变小,以避免牠们拥有越大的力量就犯越大的罪。

没有评论:

有史以来迷信人定胜天的结果...

春夏秋冬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