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采》将炒作新闻利益的议程凌驾于记者的尊严与专业操守之上,让记者蒙受损害,同时也为社会带来错误示范,扭曲或使得社会无法正视性骚扰受害者的弱势处境。
此 前,爆发陆老性骚扰事件后,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曾极力呼吁,社会正视新闻职场长期性别不平等与性骚扰问题,以及新闻机构媒体主管勿企图掩盖性骚扰案 件。然而,我们认为,媒体可以侦查已发生事件之真相,但是不应该以不正当的手法,主动创造事件或设计圈套,致使受访者陷入犯罪行为,并在事后予以大肆报 导。这是严重违反新闻专业伦理的行径。
《中国报》与《风采》同属世界华文媒体有限公司,前者于1月21日详细转述报导“《风采》记者独家 专访陆庭谕遭强吻”一闻,并在报导中特别注明“详细报道请见最新一期《风采》”,不仅有同集团媒体相互置入行销之嫌,也有与《风采》共谋,齐齐违反新闻伦 理之嫌。两报刊应就违反新闻伦理,毫无保留地公开道歉。
近期爆发多名女性曾遭陆庭谕性骚扰新闻后,陆庭谕已为此毫无保留地道歉。但《风 采》以号称听取陆老说辞为由,派遣女记者采访,事后逞尽其大力揭露之能事,指责陆老再次犯下性骚扰之罪。然而,细察其报导再加上陆老儿子陆华宗之澄清,其 过程疑窦甚多,动机可疑,难解商业利益炒作之嫌,于新闻伦理不符,令人诟病。
疑点有:《风采》主管刻意忽视风险,派遣女记者前往采访;记 者坦陈陆老“三次强吻女同事”,但并未中断采访或阻止进犯;刊登案发连环图片反证明摄影记者似乎在意拍摄工作,多于协助现场“受害”女同事。事后记者一再 表示愤怒但实际无所作为,反而凸现其欲盖弥彰之举。最重要的还是,陆华宗指出记者隐瞒身份与采访动机,现场完全没有做笔录,还隐瞒拍照用途。此事关乎重 大,《风采》可能涉嫌构陷受访者之严重罪行,必须予以说明。《风采》一再宣称听取陆老的说法,此时也应该毫无保留,拨出版位,刊登陆华宗的声明,以示公 平,否则形同默认或企图掩盖构陷之罪状。
《风采》为了商业利益漠视新闻伦理早有前科,社会应该对其采取严厉行动,以示警惕。2004年 11月1日出版的第425期《风采》杂志刊登了中学生离家出走的新闻:〈14岁爱上26岁 淑雯出走日记〉。该篇报导,记者竟然未获得当事人同意,径直将她的日记原版扫描刊登。此乃严重侵害隐私权之罪行,伤害未成年少女。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 曾发起联署抗议行动,可如今《风采》依然故我,为了商业利益,粗暴伤害个人,践踏新闻伦理与专业尊严,社会应该予以强烈谴责。
另外,我们 也抨击《中国报》的虚伪做法,该报后续报导以“陆老,我们会帮助你”作为头版头条新闻,看似要帮助陆老师,但却似乎逃避了实际解决性骚扰问题的正当做法。 《中国报》应该以正确、负责任和专业的态度,提醒社会处理记者职场性骚扰案件的正确程序,例如在媒体组织内设立防范职场性骚扰委员会以处理性骚扰申诉、主 动侦查相关事件并协助受骚扰记者以正当法律程序来讨回公道等,而不是以商业利益共谋在前,配合《风采》恶质炒作手法,虚饰关怀在后,掩盖《风采》主管对于 性骚扰事件毫无作为,目的在于为自己的商业利益炒作行径脱罪。
联署团体: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
大马人民之声(SUARAM)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民权委员会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福利委员会
雪兰莪福建会馆青年团
雪隆潮州会馆青年团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吉打华人大会堂青年团
柔佛中华公会总会青年团
昔加末中华公会青年团
人民公正党青年团
丹绒工友服务中心(PKPT)
坤成校友会
沙叻秀大同学校校友会
雪隆理华同学会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全国大专联谊会
动力青年 (Y4C)
霹雳大专青年社
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促进委员会
《视角》编委会
博大前进阵线
博大华文学会
马大新青年协会
马大华文学会
北大华文学会
本次联署是由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发起,由于时间有限,谨公布首批联署团体,欢迎各界团体继续参与联署,请致信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秘书曾剑鸣,电邮:wamimalaysia@gmail.com 。
注:我受够了每天花1灵吉30仙欺骗自己的日子了,从今而后,我都不看要花钱买愚民政策的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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